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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卫生队伍结构,经县人事局批准,按照《关于卫生系统招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桓机编办[2008]5号)精神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医疗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部分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五官端正,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择业期(2006、2007、2008年度)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具有淄博常住户口或淄博籍生源(研究生以上学历除外),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
6、录用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全面测试报考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考两科,非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含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麻醉、病理)、检验、护理、中医四类分别命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08年7月26日
上午:7:30-10:00 《申论》或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10:3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员于7月2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或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另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加8分;具备大学英语6级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加8分(限经济类、计算机类)。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根据笔试成绩和录用计划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按实有报考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登陆"桓台人事人才网"查询。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拍照、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8日-7月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桓台县卫生局
3、考生报名时应填写《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需求计划中有2个以上招聘单位有相同职位的,报考时不必填报具体报考单位,只填写"乡镇卫生"单位),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免笔试考生缴纳报名费40元)。
4、报名时需报考人员亲自到场,以便拍照。
应聘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的考生由相关单位安排人员在报名现场受理报名,报考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由县卫生局安排工作人员受理报名。报名结束,报名材料由县卫生局统一审核汇总。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或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其他相关材料,入学前与单位签订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合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1份。笔试结束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同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再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报考的其他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报考人数达不到职位(单位)录用计划3倍的,按报考人数依次递减或取消其招考录用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除外。
注意事项:(1)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2)报名时需报考人员亲自到场。
四、聘用办法
1、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免笔试考生不再折分),根据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职位规定的聘用比例,进入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拟聘用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3、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登陆"桓台人事人才网"查询。
4、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最新标准),经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报考的其他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报考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需求计划中有2个以上招聘单位有相同职位的,报考时不必填报具体报考单位,待考试完毕,按照聘用考试名次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县人事局审核后实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符合要求的人员,由县人事局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后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正式确定岗位职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和聘用后的待遇与院内同类人员待遇相同。
六、招聘计划
(附后)
七、纪律
严格考试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录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事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180101
咨询电话:8216245 8180108
本简章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桓台县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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