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桓台县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
简章




     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按照《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决定为我县事业单位招考部分工作人员。招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考录用的范围和条件

     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

     5、具有桓台常住户口或桓台籍生源的毕业生(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且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限户籍,医药类职位除外),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医药类职位限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

     6、 录用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县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指人事管理权限内的)、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部门或单位(招考计划中注明的除外)。

     报考教师职位的见《2007年桓台县招考教师简章》。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或《病理生理学》(限医药类专业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份试卷)。2007年毕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免笔试。

     笔试时间:9月15日

     上午 7:30-10:00 <<申论>>或《病理生理学》

     上午 10:3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员于9月1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或《病理生理学》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录用计划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8月29日-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桓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桓台县东岳路南首,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3、考生报名时应填写《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80元。

     工作人员受理报名时,不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审查。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拟面试的报考人员是在职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和代理合同等证明材料;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入学前与单位签订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合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人数达不到职位(单位)录用计划3倍的,按报考人数依次递减或取消其招考录用计划。

     注意事项:(1)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2)报名时需报考人员亲自到场,以便拍照。

     四、录用办法

     1、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免笔试考生不再折分),根据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考部门和职位规定的录用比例,进入拟录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拟录用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3、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最新标准),对经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报考的其他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地点张榜和在 "桓台人才市场网"(www.htrcsc.net)公布。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等有关手续。

     五、录用后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确定职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间和录用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考计划 (附后)

     七、纪律

     严格考试录用纪律,整个考试录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180101

     咨询电话:8180002 8180108 8162399 8182713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 桓台县人事局

     二OO七年八月十一日




     附: 2007年桓台县事业单位招考录用计划下载


          2007年桓台县事业单位招考录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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