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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桓台县委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构建人才智力优势,建设一支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 1、确立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当今时代,人才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和保证。必须把人才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大力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走人才强县之路。当前,人才总量不足,人才整体素质不高,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够合理,人才引进机制不够灵活等问题依然是制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进行政策、制度和机制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全县人才工作新局面。 2、明确人才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科学人才观,以落实县“十一五”人才编制规划为抓手,紧紧抓住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要求的人才队伍,为实施“学邹平、过千亿”工程和建设绿色、开放、现代化的新桓台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3、开展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建立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科技实用人才五支队伍为重点、覆盖全社会的人才调查制度,对各镇以及机关企事业现有人才队伍的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人才档案和人才库。 4、建立人才需求报告制度。每年初各单位上报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由组织人事部门协调组织实施,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备案管理。 5、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加强同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高层次人才的联系,特别是同桓台籍硕士以上研究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海外留学人员的联系,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信息服务。定期组织“企业发展与博士(硕士)创业洽谈会”和“桓台县知名企业校园招聘会”。 6、加强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继续教育工作。坚持自主培养与借力培养、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脱产培训与自学成才、院校进修、国外研修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用人单位把人才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鼓励在职学习,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时间要不少于12天。 7、加快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通过学校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培养大批急需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开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促进岗位成才。积极组织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进一步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实施“阳光培训工程”,积极鼓励农村科技人才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大力实施“农村科技人才带动工程”,充分发挥农村科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科技能手”评选活动。 8、进一步畅通人才智力引进渠道。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敞开大门引进人才。凡具有真才实学、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技师以上技术工人,放开引进。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采取“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时间”的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发挥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主体作用,凡企事业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一律接收。对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不受编制限制。有关部门对人才引进的相关手续,要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理制,保证渠道畅通,高效快捷。 9、不断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鼓励高层次人才采取“户口不转、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县从事兼职、咨询、科研和技术合作、投资兴办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鼓励本县各单位以聘请顾问、课题攻关合作、委托开发、共建研发机构等柔性引进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柔性引进的人才,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聘、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方面享受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10、大力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每年聘请一定数量的外国专家来桓进行技术指导或讲学。对外国专家运用自己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使企业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企业应采取技术入股、销售提成等方式给予回报或根据其贡献给予物质奖励。 11、企业要成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的主体。年销售收入达亿元以上的企业,原则上要联系和聘任1-3名高层次人才作为本单位的科技顾问或经济顾问。大企业特别是亿元企业要拿出一部分条件好的技术和管理岗位,面向全省、全国进行招聘,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工作。 12、遵循公平竞争和自由流动原则,优化人才流动的体制环境。加快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积极为全社会提供人才资源开发的公共服务。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人才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主要依据申报户口。建立人事仲裁机构,妥善处理人才流动过程中的劳动人事纠纷,维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人才的使用 13、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对口使用人才。要以实现人才使用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积极做好人才的用非所学、用非所长、专业不对口的调整工作。 14、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为优秀人才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 15、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改革各类人才评价方式,积极探索主体明确、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法。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在职称评聘中,对确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可低职高聘,对不称职的,要高职低聘。将农村实用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才纳入职称评定范围。定期组织实施“学科、技术带头人”评选活动。 16、大力加强人才载体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力求做到用好一个人才,带动一个项目,形成一个产业,聚集一个群体。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亿元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有条件的企业可在高层次人才聚集的发达地区,与当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等,就地开辟人才用武之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来我县企业设立科研开发基地及科技示范区。积极推行企事业科技研发项目招标制,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提供舞台。 17、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发挥专家群体在重大规划、重要项目论证和决策中的整体优势。举办“专家论坛”,使高层次人才献计献策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18、加大优秀人才的提拔使用力度。对长期工作在一线、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较高知识水平的人才可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先提拔使用。 19、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对来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给予补贴。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允许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管理等参与分配;允许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高薪聘用中青年专家,有条件的可实行年薪制;对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发展中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由政府和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具体事宜按照《中共桓台县委、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引进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20、落实职称晋升、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凡企事业单位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技术职称晋升工作;凡企业新招聘的原始本科以上毕业生及各类高层次人才,由人事部门会同企业所在镇按照自收自支事业人员管理,所需交纳的养老、医疗保险金和工资等待遇由所在镇或企业负责。 21、建立人才专项资金。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以及开展健康查体、定期休养等服务活动。设立“桓台县杰出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重奖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每年评选表彰一批重才爱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立优秀人才专项津贴制度,企事业单位可以有针对性地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津贴,如学科(技术)带头人津贴、技术骨干津贴、特殊人才津贴等。 五、加强人才工作领导,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22、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定期例会、重大问题协商沟通、成员单位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等制度,切实形成县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3、建立人才联系制度。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县委组织部各部长要联系1名专家或优秀人才,通过定期函访、约谈等形式,及时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在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对优秀人才进行走访慰问。 24、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弘扬尊贤爱才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党的人才政策,宣传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使“人才资源是战略资源”、“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能成才”等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舆论氛围。 25、加大对人才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实施目标管理,每年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成员单位以及各基层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其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列入年度镇千分计奖考核和县直部门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级、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够重视,未能落实人才政策,导致人才流失严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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